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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对我市部分医疗及医美机构进行行政指导
时间: 2024-09-25

为规范医疗及医疗美容广告发布行为,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9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对我市部分医疗及医美机构进行行政指导。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莉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民医院、康宁医院、爱尔眼科医院等45家医疗机构和医美行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局广告科通报了我市2024年以来医疗及医疗美容典型案例,针对医疗及医疗美容广告发布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会议发放了《医疗广告发布合规指引》《医疗美容广告发布合规指引》《广告活动负面清单》《广告法律法规汇编》等法律法规资料,宣读了《医疗广告发布行为提醒告知书》;与会企业签订《医疗广告发布承诺书》,3家医疗机构和医美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医疗及医疗美容广告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与稳定,各医疗机构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立足讲政治、维护晋城形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医疗及医疗美容广告的社会危害性,自觉维护广告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从源头上杜绝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会议要求各医疗机构,一要高度重视。以此次约谈指导为契机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好整改;二要加强学习。要组织开展营销宣传的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广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熟悉掌握“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真正做到知法、守法、护法,把不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承诺落实到行动上;三要强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广告发布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批内容进行广告发布,严把医疗广告发布审查关。在企业自我约束与行业监管的合力下,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行业,切实维护我市医疗广告市场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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