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省市两级政府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发改委日前联合发布了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晋城市经营主体信用报告代替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该《方案》将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市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
根据《方案》,我市所有注册经营主体在办理上市、融资、评优评先等业务时,均可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两个权威平台,自助查询并下载打印信用报告,以此作为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材料。
这一革新性举措极大地精简了手续流程,提升了工作效率,同时也释放了更多制度红利给广大经营主体,切实降低了企业的合规成本,增强了市场的活力与信心。
(信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