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化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1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化妆品质量管理培训,全市13家樊文花代理商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工作人员聚焦《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宣贯,强化主体责任,明确代理商资质要求、经营边界及法律责任;详解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管理规范等要求,强调化妆品经营“三一致”原则,即“索证索票一致、票账货一致、标签标识一致”;突出实操,面对面指导化妆品监管APP操作流程及台账制作的现场演示:解析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流程、报告规范及数据填报要求,指导化妆品代理商识别常见不良反应类型与上报节点。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压实了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营造了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
(化妆品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