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优化全市金融营商环境,12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商业银行收费行政执法指南宣贯暨行政指导会,全面启动商业银行收费行为专项规范工作。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莉莉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及价格监管负责人、各市级商业银行分管收费工作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近70人参会。

会议传达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商业银行收费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重点解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11月7日生效的《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
根据部署,各商业银行需在12月30日前完成全网点自查整改并报送报告,重点落实三项核心任务:
1、逐项对标核查:对照《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及总行价目表,确保收费项目与公示内容完全一致;
2、严查违规行为:聚焦强制搭售、转嫁成本、只收费不服务等突出问题;
3、落实惠企政策:主动核验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严格执行费用减免,异议企业需出具书面说明。
会议指出,《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细化了银团贷款、融资顾问等领域违规行为认定标准,新增“虚构银团贷款收费”“利息外违规收承诺费”“强制开具保函收费”等9类禁止性情形,为银行收费行为划定“红线”。
会议强调,规范收费行为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举措。各银行要压实主体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制,完善内部举报和考核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跨部门协同,对主动整改的给予指导支持,对隐瞒问题、敷衍整改的依法从重查处。
此次会议通过政策解读与案例剖析相结合,为银行业提供清晰合规指引。下一步,市局将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推动金融服务收费透明化、规范化,助力构建稳定公平的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动能。
(价格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