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无障碍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信息发布 > 详细内容
晋城市疫情防控期间乘坐电梯告知书
时间: 2020-02-02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阻断电梯轿厢狭窄空间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乘坐电梯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电梯使用单位要按照疫情的防控标准,定期对电梯进行消毒。加大对扶梯扶手带、垂直电梯轿厢、按钮、厅轿门、通风风扇等重点部件的消毒频次。可使用84消毒液、75%酒精等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
  二、乘梯人员乘坐电梯时要戴好口罩,等候电梯时要与电梯厅门保持适当的距离,可站在电梯厅门的两侧,不要直接面对从电梯轿厢中走出的乘客。乘坐电梯时在轿厢内不要握手,不要随意吐痰,不要与他人面对面交流,避免与他人面对面站立,减少在轿厢内的停留时间。
  三、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轿厢内指定位置应配置纸巾、湿巾、免洗型手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乘坐电梯时要采用纸巾、湿巾和一次性手套等触碰电梯按钮,尽量减少用手揉眼、抠鼻等行为,必要时使用免洗型手消毒液进行手部消毒。
电梯使用单位和广大乘梯人员要积极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提高防护意识,增强防护能力。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日            

 


中国政府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城市人民政府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用晋城
主办单位: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文昌西街789号   联系电话:0356-2026032
    晋ICP备05001036号   网站标识码:1405000026   
效能投诉电话:2026032   效能投诉邮箱:jcscjg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