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零售药店:
按照晋城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通知,从2020年2月25日8时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按照暂停销售“退烧药”药品目录暂停销售相关药品(详见附件),请监管部门及药店等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晋城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农贸市场及流通监管组
2020年2月25日
暂停销售“退烧药”药品目录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