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为确保全市成品油市场价格秩序稳定,防止价格违法行为发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提醒告诫如下:
一、全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二、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山西省发改委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政策,不得在省发改委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三、各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成品油或者使用加油卡优惠充值方式降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包括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
四、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国家、省有关成品油价格政策规定,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等价格违法行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