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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提示
时间: 2024-04-29

2024年“五一”假期来临,外出旅游人数增加,节日期间食品销售、聚餐活动增长,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做好安全防范,科学健康消费。

一、选购食品提示

(一)选购食品时,应在持有合法有效证照的食品经营单位、大型商超、正规农(集)贸市场采购。选购预包装食品,要查看包装是否整洁、封口是否完整,不选购包装破损、漏气、鼓包、胀袋等食品,不购买“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来路不明的食品,慎买临近保质期食品。选购进口食品,必须附有中文标识、说明书。选购散装食品,需查看销售环境是否干净、整洁,容器或外包装上的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和无防蝇、防尘、防虫设施以及外观形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选购有保鲜、冷藏或者冷冻等贮存要求的食品,应注意查看食品保存环境、温度等是否符合标识要求。

(二)选购肉品时,要查看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选购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时,要查看产地证明、合格证明文件等。

二、外出就餐提示

(一)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合法有效证照、环境整洁、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

(二)慎食高风险食品;不食用野生蘑菇、河豚鱼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食品;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三)坚守中华民族节俭美德,树立节约粮食的意识,按照个人食量点餐,自觉践行“光盘行动”。

三、网络订餐提示

网上订餐时,选择网上公示有合法有效证照、距离近的餐饮单位订餐,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目前,晋城市鼓励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餐食封签”,消费者收到食品后,可查验是否落实了有效防止外卖食品在送餐过程中受到污染的签封措施,打开后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四、保障食品安全提示

(一)食品经营者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餐食,严禁采购使用亚硝酸盐。

(二)外出就餐和购买食品时,注意留存相关发票。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保存好消费票据、病历卡、化验报告单、剩余食物、呕吐物等相关证据,并及时投诉举报,以便及时得到调查处理。

(三)节假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请及时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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