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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时间: 2024-10-16

今年以来,晋城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制止餐饮浪费监管执法,切实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积极营造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是“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今天又恰逢第44个世界粮食日,为发挥执法典型的警示作用,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批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1.晋城市城区知多的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10月14日,城区市场监管局东街市场监管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晋城市城区知多的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该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2.晋城市城区饭来香菜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10月14日,城区市场监管局西上庄市场监管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晋城市城区饭来香菜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3.陵川县老王羊肉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9月4日,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陵川县老王羊肉馆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店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陵川县老王羊肉馆的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4.陵川县古陵别院火锅烧烤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10月14日,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陵川县古陵别院火锅烧烤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火锅店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陵川县古陵别院火锅烧烤店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5.沁水县固县乡大众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10月15日,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沁水县固县乡大众饭店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安排服务人员对消费者进行提示说明,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沁水县固县乡大众饭店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温馨提示

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要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增强节约意识,理性消费、按需点餐,积极参与“光盘行动”,弘扬勤俭节约美德。

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推广“半份菜”“小份菜”,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引领厉行节约新风尚。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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