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考、中考临近,为维护考试期间广告市场秩序,保障考生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市涉考培训、报考咨询、中介机构及广告经营单位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内容提醒告诫如下:
1、不得明示或暗示对教育、培训效果的保证性承诺。严禁使用“保证升学”“保过”“保提分”“押题准”“押中真题”“100%录取”“快速提分”“名校直通车”等绝对化、诱导性宣传用语。
2、食品及保健品广告须真实合法,不得宣称“提高智商”“增强记忆力”等未经科学验证的功效,严禁在广告中暗示保健食品可替代日常膳食。
3、禁止发布作弊器材广告,不得发布通讯设备、隐形耳机等与考试作弊相关的产品类广告。文具、电子设备等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考试专用”“防监测”“隐形作弊”等违法违规内容,确保产品功能描述真实合法。
4、不得发布“真题泄露”“内部渠道”等含有明示或暗示与考试命题人员、机构有关联内容的虚假宣传广告。
5、禁止通过广告渲染竞争压力或夸大培训必要性,制造教育焦虑。不得利用科研单位、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等权威机构或个人名义进行推荐宣传。不得发布“专家团队”“成功案例”等误导性内容:防止以非典型个案诱导广大考生及家长。
6、志愿填报服务广告需客观真实,禁止宣称“内部数据”“保证成功率”,不得虚构数据或承诺结果。
7、高校、教育机构及中介须严格遵守招生政策,禁止以“内部名额”“降分录取”等虚假承诺误导考生。
8、制作发布广告必须内容合法合规,不得涉及导向问题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广告需严格遵守“双减”政策。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积极监督,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广告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