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春节将至,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防范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陷阱,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特发布如下提醒告诫书。
一、认清四大陷阱,提高防范意识
1.警惕“夸大功效”诱惑。对声称“包治百病”“根治疑难杂症”“几天见效”,或使用“特效”“第一”“国家级”等绝对化用语的宣传,务必保持高度警惕。药品的疗效和保健品的功能均有明确范围,切勿轻信夸大其词的承诺。
2.警惕“虚假身份”误导。谨慎对待所谓“专家”“名医”“康复患者”的现身说法,核实以“科研机构”“学术权威”名义为产品背书的真实性。许多不法分子通过伪造身份来骗取信任,消费者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
3.警惕“免费噱头”陷阱。对“免费试用”“免费体检”“健康讲座”“赠送礼品”等活动要提高警惕。此类活动往往以小恩小惠为诱饵,最终目的是诱导高价购买效果存疑的产品。
4.警惕“多元渠道”诱导。不法分子常利用电话推销、网络直播、电视购物、短视频等多种渠道进行虚假宣传。在非正规渠道购买药品、保健品时,要格外冷静,仔细核实商家资质。
二、牢记维权途径,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若不幸遭遇虚假宣传并造成财产损失,请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举报。第一时间拨打 12345 投诉举报热线,或向公安机关(110)报案。
2.固定证据。妥善保留购买凭证、产品包装、宣传资料、聊天记录、转账截图等所有相关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三、温馨提示
请广大老年消费者树立科学的健康观念,通过正规医院诊断和药店购买产品。子女也应多关心家中老人,提醒其提高警惕,远离各类消费陷阱。
让我们共同抵制虚假宣传,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幸福的春节!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0日
(双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