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及广大消费者: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及《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管理等有关事宜的公告》(2021年第150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经营的过渡期已经结束,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为确保经营合法合规,保证人民群众用妆安全,现将有关要求提醒如下:
一、禁售产品
2021年1月1日前按照原《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取得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产品。
二、时间节点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之规定,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过渡期已结束。自2026年1月1日起,不得生产、进口、销售上述五类相关产品。
三、经营者义务
立即自查、全面清理库存,下架并停止销售上述五类产品;规范经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新采购产品符合现行法规规定。
四、违规处罚
继续生产、进口或销售禁售产品的,监管部门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违法产品,并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虚假宣传、套用批件等行为从严查处。
五、消费者提示
购买时核查产品备案/注册信息(通过「化妆品监管APP」或国家药监局官网进行查询);警惕“根治狐臭”“快速生发”等虚假夸大宣传;发现违规销售行为,可通过12345热线举报。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
(化妆品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