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将至,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安全用械,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如下:
一、认清资质,科学理性选购
看证号:上市的医疗器械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号或备案凭证编号(格式如:X械注准XXXX、XX械备XXXX),无相关编号的请勿购买。
查真假: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输入产品注册证号,核对产品信息、注册人等内容是否一致,谨防假冒产品。
查包装:仔细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中文标签、说明书,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进口医疗器械必须有中文说明书和中文标签,否则严禁购买使用。
避陷阱:切勿在微信群、朋友圈等非正规渠道购买医疗器械,此类产品来源不明,质量难以得到保障,易引发安全隐患。
二、规范购买,警惕虚假宣传
到店购买:应到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正规药店、商店购买,主动查验商家资质。
线上选购:网购医疗器械(如:牙齿修复凝胶、眼镜护理液、晕车贴等)时,务必确认商家在网页显著位置公示相关经营资质及产品注册/备案信息,不购买资质不全的产品。
警惕宣传:医疗器械不得宣传治疗功效,凡声称“根治×病”“无任何副作用”“取代药物”等内容的,请勿轻信。对以“免费体验”“健康讲座”为名,诱导消费者购买医疗器械的行为,要保持清醒,避免上当受骗。
三、遵循规范,保障质量安全
详读说明书: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重点关注禁忌症、警示信息、使用方法和有效期,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尤其是电气类、植入性医疗器械,严禁违规操作。
按要求贮存:需冷藏的医疗器械(如部分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应妥善存放于冰箱冷藏室,严格控制贮存温度,切勿冷冻或置于高温、暴晒环境,防止产品失效。
关注有效期:过期产品严禁使用,特别是家用设备(如血糖试纸、早孕试纸)过期后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请勿侥幸使用。
四、保留凭证,依法维护权益
保留凭证:购买医疗器械后,务必妥善保管购物票据、支付记录;网络购买的,同时保留聊天记录、订单截图等,作为维权凭证。
正确处置:使用后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如注射器、输液器等),请勿随意丢弃,应进行毁形处理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垃圾桶,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投诉举报:如发现疑似无证经营、销售过期医疗器械、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小程序)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医疗器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