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广大消费者:
为加强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 2184-2025)已于2026年1月8日正式实施,《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1204-2025)将于2027年1月8日起实施。
请相关生产、销售及使用单位提前规划、做好准备:
一、适用范围
最大称量≤100kg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无论是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店还是流动商贩,全部适用。
二、新规电子计价秤核心特征
1.开壳锁机,授权解锁:电子计价秤外壳一旦被非法打开,自动锁死,只有授权人员通过高保密性动态密码才能解锁,杜绝私自改装。
2.唯一身份,全程可溯:每台秤具有独立唯一身份信息,在强制检定和日常监管时,可通过全国电子计价秤智慧计量监管平台核验产品信息。核查信息不符的,将被认定为假冒或无证产品。
3.三码一封,缺一不可: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和铅封必须完整有效,方可予以检定。
三、实施时间节点
2026年1月8日起:新生产的电子计价秤必须符合新规。
2027年1月8日起:所有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必须符合新规。原有经检定合格的老秤可继续使用至2027年1月7日。
2030年1月8日前:现有经检定合格的网联电子计价秤可继续使用,之后需全面符合新规。
四、对经营主体的要求
1.生产企业:请立即依据新规开展产品技术升级,重点强化防作弊设计与唯一性信息管理,并主动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型式批准证书。
2.销售企业:严禁销售未取得型式批准、信息不全、铅封损坏或“三码一封”不完整的电子计价秤。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并保存进货台账,确保所售产品来源合规,信息可溯。
3.使用单位: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门店等使用单位,请尽快对在用电子计价秤开展全面自查。2026年1月8日后新增或更换的电子计价秤,必须采购符合新规的产品。落实强制检定(检定周期一年),张贴有效合格检定标识,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统一使用千克(kg)法定计量单位。
五、选购新规电子计价秤指南
1.铭牌上必须清晰标注“依据型式评价大纲:JJF 2184-2025”的字样。
2.使用微信扫描电子计价秤铭牌上的二维码跳转到全国电子计价秤智慧计量监管平台,检查电子计价秤铭牌信息与平台信息是否相符。
3.检查机身自带防拆铅封是否完好。
4.现场开机测试,称重是否精准、归零是否灵敏无卡顿偏差。
5.正规渠道采购,可进一步向厂家索要型式批准证书核对,保留购物凭证。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1日
(计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