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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市场计量行为提醒告诫书
时间: 2026-09-18

各有关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市场主办者: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有序的市场计量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规范节日期间市场计量秩序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计量法律法规

各类经营主体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履行计量主体责任与法定义务,坚持依法诚信经营,保证计量器具和商品量值准确可靠。

二、依法依规使用计量器具

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须经强制检定合格、粘贴检定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带有计量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不得提供计量作弊改装服务、技术指导,不得销售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三、规范经营主体计量行为

各经营主体应当配备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符合国家规范的电子计价秤,严禁通过面板按键调整影响计量性能的参数,严禁私自加装作弊程序。经营者现场交易时,应当主动明示法定计量单位、计量过程以及计量器具显示量值。

四、压实市场主办方管理责任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集贸市场(含农贸市场、大型商超、海鲜市场、水果市场等)主办者要切实履行场内计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做好公平秤日常保管、维护与监督检查,方便消费者复核称重;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场内计量管理工作,公示消费维权电话,主动化解计量纠纷,对“缺斤少两”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协助落实赔付;对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实行入场核验、统一登记备案、统一申请检定,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不定期对经营户电子计价秤开展抽查,留存检查记录,严防计量作弊行为。

准确计量是市场公平交易的基础,遵守计量法律法规是商家诚信经营的底线。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市场计量监管与执法力度,对各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切实维护节日市场计量秩序。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计量违法违规线索,请妥善留存购物凭证及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公平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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