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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晋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时间: 2023-12-07

12月6日,晋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晋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市委新闻中心副主任李芬芳主持,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革平介绍相关情况,张革平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刘艳霞副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阎建鸿回答记者问。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制定电梯安全管理法规自列入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以来,市人大财经委牵头成立了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立法起草小组,积极筹备法规起草事宜,有序推进条例草案起草工作。8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11月30日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晋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晋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共八章四十二条。其中,在加强源头管理方面,明确规定了承担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单位要对电梯质量安全负责,并要在工程设计及选型配置中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规定使用过的电梯再销售、转让的,销售单位应当向购买者、受让者提供相关证明和档案,规范二手电梯的使用,确保电梯全生命周期安全。在强化经费保障方面,明确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经费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电梯所有权人应当承担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改造、修理、更新等费用。在应急处置救援方面,明确电梯困人时,市、县(市)主城区范围内不超过30分钟,其他区域不超过一个小时到达现场实施救援,以此更好地保护乘客安全,并规定了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设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电梯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和分层级电梯应急处置方式,按就近处置原则进行分级救援。在推动智慧建设方面,明确了新安装的乘客电梯,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安装智慧电梯系统,并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放;规定多个部门共同推进新安装的乘客电梯、既有住宅电梯移动信号全覆盖,真正实现便民、利民、惠民。在聚焦维护保养方面,规定在车站、轨道交通站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要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维护保养项目;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更改软件程序、变动硬件设施,设置不公开的使用密码等手段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设置了罚则,规定了维保单位转包、分包的法律责任

全市贯彻落实《条例》,要从加强《条例》培训宣贯、形成齐抓共管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电梯应急救援服务平台四个方面做好工作。让《条例》真正发挥电梯安全监管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电梯安全责任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做到“三管三必须”,全面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一中心、两平台、三级救援”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加快提升全市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公众乘坐电梯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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