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无障碍
 
派出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是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开发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辖区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规范开发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开发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四)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配合上级部门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五)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市局管理全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贯彻执行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区工业产品生产管理工作。(六)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七)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区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八)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配合市局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全区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九)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全区计量器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全区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配合市局开展地方标准监管的相关工作。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管理全区商品条码工作。(十一)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全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十二)负责全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和使用、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化妆品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十三)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以及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合市局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抽查检验与核查处置,定期发布质量公告。(十四)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依职责配合市局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上市后风险管理和处置工作。(十五)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开展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十六)承担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强区领导组、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十八)负责开展辖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各项工作。(十九)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二十)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国政府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城市人民政府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用晋城
主办单位: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文昌西街789号   联系电话:0356-2026032
    晋ICP备05001036号   网站标识码:1405000026   
效能投诉电话:2026032   效能投诉邮箱:jcscjg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