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沁水县仁禾大药房
采取风险管制措施的通告
2020年第2号
2020年5月21日,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沁水县仁禾大药房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合规性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药品经营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药品经营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为控制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沁水县仁禾大药房采取暂停销售的管制措施,待企业整改完成后由我局复查合格,解除风险管制。
特此通告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2日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