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晋城经市监听公[2021]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决定对晋城市城区金苹果幼儿园涉嫌发布虚假广告一案公开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1年4月19日上午9时00分
二、听证地点: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601室
三、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
要求、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请于2021年4月16日中午12时之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向分局法规股(晋城市开发区管委会1199号2号楼605室)提交书面报名申请,并在听证会举行当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提前20分钟入场。
(二)参加旁听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
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晋鹏
联系电话:13903564404
联系地址:晋城市开发区管委会1199号2号楼605室
特此公告。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