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6号
近日,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阳城辖区内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开展了符合性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阳城县怡聚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药品经营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为控制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阳城县怡聚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管制措施,待企业整改完成后由我局复查合格,解除风险管制。
特此通告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