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治市康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采取风险管制措施的通告
2024年第3号
经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沁水县辖区内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符合性检查,长治市康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为控制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管制措施,待企业整改完成由沁水局复查合格后解除风险管制。
特此通告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