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4号
经市局对阳城县辖区内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符合性检查,发现阳城县西关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为控制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该药品零售经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管制措施,待企业整改完成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复查合格,解除风险管制。
特此通告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