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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庆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工作提醒函
时间: 2024-09-29

2024年国庆期间

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工作提醒函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综检中心:

2024年国庆佳节将至,这是全国人民共同欢庆的重要节日,也是人流、物流、车流相对集中的时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安全风险隐患增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部署,坚守市场监管领域“三品一特”安全底线,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工作提醒如下:

一、食品安全方面

    食品生产环节,要聚焦白酒、食醋、肉制品、保健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领域,加强辖区内食品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食品生产安全情况,有舆情问题第一时间报市局,在10月1日、4日、7日中午11:00前及时将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情况(包括安全形势是否平稳有序、排查检查企业数和小作坊数及发现问题数、舆情情况)报市局邮箱。

食品流通环节,要以商场超市、批发企业、农贸市场等为重点,督促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聚焦涉旅食品经营主体,检查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餐饮服务环节,要以旅游景区、高速服务区、农家乐和民宿聚集区等场所作为重点区域,聚焦网红餐饮店等重点餐饮单位,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严控餐饮食品安全风险要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农村集体聚餐主办者和承办者及帮厨人员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药械化安全方面

针对节日消费特点,常用药品、国家集采中选药械、儿童和特殊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需求可能增加,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比较活跃,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监管力度,持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游客和群众用药安全

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方面

督促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和进销货台账等制度,杜绝销售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及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况。

一是加强重点工业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对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电线电缆、钢筋、水泥、化肥、食品相关产品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强化质量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检查原材料、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关键质量控制点是否到位,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督促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节日热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节日消费量大、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和充电器、燃气用灶管阀和燃气泄漏报警器、电子门锁、老妇幼相关产品等日用消费品为重点,围绕重点产品生产销售企业集聚区、质量问题易发多发区,组织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决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件,切实做好质量安全民生保障。

四、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假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475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市监发2024182号)安排部署,针对国庆期间旅游高峰和特种设备使用频次剧增的实际,紧盯车站、商场、医疗机构、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公园、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以电梯、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科学研判风险隐患,细化落实工作举措,精准实施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

节日期间餐饮消费旺盛,燃气需求增加,要结合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加大对液化石油气瓶、液化二甲醚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机构的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在此基础上,要对今年以来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日常监管或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完成整改的高风险承压类特种设备、冶金工贸行业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工厂厂区在用的叉车等问题设备,应责令立即停用,坚决防范问题设备“带病运行”、人员“违规操作”。

五、应急值守方面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和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保持电话畅通,严禁值班人员擅离职守缺岗脱岗;要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预案,提高对市场监管领域“三品一特”安全相关敏感热点信息的监测力度、分析研判和应对能力;要严格信息报送,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以及具有较大影响的舆情事件,要及时请示报告并妥善应对处置,避免情况不明、处置不及时引发舆情炒作。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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