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期)
近期,在陕西省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山西源源醋业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城固县吉瑞祥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山西源源醋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9年5月28日的陈醋(规格型号300mL/袋),经汉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要求、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生产企业: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山西源源醋业有限公司并开展调查。经查,企业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陈醋1600袋,规格型号300mL/袋,已销售1578袋,,库存22袋,封存22袋。因该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20元,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