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18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涉及食用农产品1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合格样品18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样品3批次,具体为:
1.阳城县芹池镇芹池村保红综合商店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50mg/kg,标准规定≤0.1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2.阳城县天龙福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0.62mg/kg,标准规定≤0.5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3.阳城县宏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0.69mg/kg,标准规定≤0.5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2.
2021年第11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3.
2021年第11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1.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一般菜农在种植中经常使用叶面喷洒毒死蜱和灌根方式进行害虫防治。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具有环境持久性,能通过饮水、食物甚至空气进入人体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普通白菜中毒死蜱残留量不得超过0.1mg/kg。造成普通白菜中毒死蜱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了增强虫害防治效果,未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等使用农药,擅自加大用药剂量或增加农药使用频次。也可能是种植户迫于供销需求,在使用农药后未经过规定的安全间隔期就提前采摘、销售,从而导致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
2.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种广谱、高效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被广泛用于农林业和卫生害虫的防治,为限量使用的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韭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农产品中检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户超量使用该杀虫剂进行病虫害防治,导致蔬菜中农药残留不合格。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