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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外卖将实行“餐食封签”!
时间: 2024-03-27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预防和控制餐饮外卖食品配送过程中的食品污染风险,打造安全放心的餐饮外卖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外卖餐食一次性封签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部署,决定推广使用餐饮外卖“餐食封签”。

01
术语

“餐食封签”是指以纸、纸塑或塑料薄膜等为基材制成的,防止外卖食品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的一次性封口产品。

“网络订餐平台”是指在网络餐饮服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信息发布等服务的第三方平台、第三方平台合作商和代理商及自建网站等。

“入网餐饮商家”是指通过网络订餐平台开设网上店铺提供餐饮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02
工作目标

通过在餐饮外卖食品外包装上使用“餐食封签”,避免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二次污染,全力保障外卖餐食配送“最后一公里”的食品安全。明晰餐饮外卖安全责任,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有效区分外卖餐食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入网餐饮商家、配送方和消费者的责任,消除消费者对外卖餐食在配送过程中是否发生污染的顾虑,切实让消费者“线上点得放心,线下吃得安心”。

03
主要措施明确“餐食封签”责任义务。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主导,网络订餐平台主体推进,入网餐饮商家积极参与,配送员、消费者监督的工作机制。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餐饮商家要主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使用“餐食封签”,出餐交予配送员前规范加贴“餐食封签”,确保“一餐一签”。

(一)市场监管部门主导。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网络订餐平台、餐饮商家使用“餐食封签”,并将“餐食封签”的使用纳入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相关团体标准、地方标准、餐饮安全放心创建等项目内容。

(二)网络订餐平台推进。网络订餐平台要履行主体责任,制作或采购符合山西省地方标准《外卖餐食一次性封签管理规范》的平台通用型“餐食封签”,免费派发给本平台入网餐饮商家使用,同时要保证本平台配送员不能持有“餐食封签”。网络订餐平台要对本平台入网餐饮商家和配送员进行“餐食封签”使用、管理、辨别等内容的培训,推动“餐食封签”管理措施有序有效实施。

(三)入网餐饮商家参与。“餐食封签”由入网餐饮商家按照《外卖餐食一次性封签管理规范》明确的使用要求,在餐饮外卖食品的包装容器、配送箱(包)封口位置或者适当位置使用,禁止配送员自行加贴“餐食封签”。入网餐饮商家将外卖餐食交给配送员时,应当确保“餐食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实现外卖餐食“离店有封签、未封不离店”,同时应当妥善保管待使用的“餐食封签”。

鼓励我市连锁餐饮企业、大型餐饮企业、特色餐厅、主题餐厅、品牌餐饮店、老字号饭店等入网餐饮商家,自行制定符合《外卖餐食一次性封签管理规范》质量、卫生要求的商家定制普通型或商家定制升级版的“餐食封签”。

(四)配送员、消费者监督。配送员在接收使用“餐食封签”的外卖餐食时,应当检查“餐食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对“餐食封签”不完整或者“餐食封签”已损坏的,应要求入网餐饮商家重新粘贴“餐食封签”。配送员在配送过程中应当保持“餐食封签”的完整性,确保配送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同时在消费者接收外卖餐食时,应当告知消费者当面检查“餐食封签”的完整性。消费者当场发现“餐食封签”不完整或者已被破坏的,有权不予签收或确认,并可以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留证,及时维权。

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餐饮商家制定或采购的“餐食封签”可以使用个性化标识及广告宣传,但形式及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存在违法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04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22日-31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4年4月1日-30日)。

(三)长效落实阶段(2024年5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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